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会计,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开展财务会计工作。
二、招聘条件:应聘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唐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须于2024年11月4日及以前取得);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女性,年满二十周岁,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11月4日至2004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及以上)。
(五)身高160cm以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文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情形的疾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四)曾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七)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八)截至此次招聘报名前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被单位辞退或仍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机场公安分局综合办公室(唐山三女河机场办公楼一楼108房间),咨询电话:2521110。
报名人员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及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好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官网上可以查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及以上证书);
(3)退役士兵需提交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存档不再退回。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内容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文化知识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2天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按照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当天在分局一楼大厅公示栏内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提前2天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分局一楼大厅公示栏内公布。
(四)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机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考察及政审。因考生考察及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人员性质为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经公示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机场公安分局管理使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高新区财政统一保障,月基本工资2200元,同时以在机场公安分局服务年限为依据执行辅警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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