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满足海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及信息发布
本次共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通过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限唐山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11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户籍、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1月4日至2006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2.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制学位。
3.具备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须一字不差。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主楼八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315-7110100转8012)。
3.报名材料: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贴照片)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一份)。
(4)另交2张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书写姓名)。
(5)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海港医院联合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含试用期)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按照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对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2024年11月8日起登录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查看《笔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领取并查阅。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询。
根据笔试总体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共3道题。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总成绩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布。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录用
(一)体检。考试程序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港医院结合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海港医院结合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等材料;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形成考察报告向区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海港医院结合卫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对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由用工单位按照程序结合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薪酬待遇及年度工资增涨按照《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保障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海管字〔2023〕5号)执行。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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