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2个岗位
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2021〕47号)《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21〕37号)《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周政办〔2025〕13号)及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邑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鹿政办〔202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补录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地点
县城区域、乡镇一线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20名,驾驶员5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2.身体素质好,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8年4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技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等相关文化程度报考。
(二)专职消防救援队驾驶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2.身体素质好,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驾驶员要求持有B2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年龄18周岁以上(2008年4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技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等相关文化程度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