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3个岗位
根据《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完善县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唐政〔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部分县属国有企业自身业务需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国有企业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我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单位人员或我县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4.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与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三、信息发布与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为唐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tanghe.gov.cn/)。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相应招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一楼101室(广州路与福州路交叉口)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审核资料后并网上采集信息: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2025年唐河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的考生需准备电子版个人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大小2M以下)、电子版的身份证图片、毕业证(学位证)图片、报名表图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图片(网上采集信息使用)。
2.资格审查及缴费。
唐河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进行报考者信息资料采集。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6年1月1日17:00之前,按照2025年唐河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流程(见附件3)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
3.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设定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唐河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2:1,低于2:1(含)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考察。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牢记报考信息采集密码(身份证和密码是报考者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随时关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的时间,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3.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国有企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10分。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材料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唐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tangh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⑷本次笔试准考证。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⑸本次笔试准考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的公告。请注意上网查阅相关考试信息。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工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七、其它事项
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唐河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8989670
监督电话:0377-6898963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2025年唐河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唐河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2025年唐河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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