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鹤壁市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暨举办第三届“人在鹤壁·才是主角”鹤壁招才引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鹤招才〔2024〕1号)等文件精神,鹤壁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科学院鹤壁分院)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鹤壁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科学院鹤壁分院)成立于2022年9月,是鹤壁市人民政府牵头设立、与河南省科学院共同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采取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所长负责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3.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4.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5.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科研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产业技术某一领域或学科跨越式发展,实现突破与提升;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工作岗位、所需专业和引进人数及要求详见《鹤壁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科学院鹤壁分院)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根据《鹤壁市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暨举办第三届“人在鹤壁·才是主角”鹤壁招才引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工作部署,鹤壁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科学院鹤壁分院)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并在会上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开展人才招聘,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省外招才引智系列活动专场招聘会(9月27日西安专场、10月26日长沙专场;具体时间可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查询,以官方网站确定时间为准)、邮箱(hnskxyhbfy@163.com,将提交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等途径提交应聘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于2024年10月30日截止。
提交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成绩或学术成果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
有工作单位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80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应聘者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人选。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了解、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hebi.gov.cn)、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s://kjj.heb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部门须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辞去聘用职务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相关待遇
对本次新聘用人员,全部使用人才编制,实行聘任制,人员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供给,其中符合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享受鹤壁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奖补政策。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定向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均通过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hebi.gov.cn)、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s://kjj.hebi.gov.cn/)发布,其他招聘信息通过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s://kjj.hebi.gov.cn/)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关注并及时登录查询,保持手机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后果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鹤壁市科学技术研究院0392--3356615
监督电话:0392--331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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