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实施精准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规定,经研究,现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残疾人家庭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脱贫监测户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5.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主要包括: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到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人员;
5、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村级两委或行政事业单位领取劳动报酬或缴纳社会保险的;
8、因空岗、替岗等各类原因被清退的原公益性岗位人员;
9.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10、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16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滑县人社局东院门口西厅人力资源市场(道城路14号原劳动局)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个人征信报告;
(4)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城镇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相关凭证,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脱贫监测户家庭提供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出具的脱贫监测户证明,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提供助学贷款合同等相关凭证。
经工作人员核实基本信息后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录用聘用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
(二)签订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协议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业务培训:录用人员参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人员待遇
岗位补贴2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标准随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未尽事宜由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3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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