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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招聘2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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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9 -202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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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4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战斗员186名、驾驶员59名(见附表4)。经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个人报名意向和统筹调剂工作安排,分配至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志愿投身消防救援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勤需要;

3、具备高中或同等(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

4、执勤战斗员:因该岗位主要从事一线灭火救援任务,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及岗位特殊履职要求,本岗位限定招录男性,招录年龄为18至28周岁(出生日期为1998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1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

5、消防车驾驶员:因该岗位主要从事一线灭火救援任务,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及岗位特殊履职要求,本岗位限定招录男性,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招录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91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1日);

6、身体和心理健康,双眼裸视4.5以上,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格检查标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曾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及武警部队退役士兵;

2、计算机、通信、文秘、新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舟艇、船舶相关证件、证书的;

4、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者体育院校毕业具有田径、球类等突出专业特长人员。

(三)不予录用情形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具备法定情形依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3、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4、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者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7、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1年的;

8、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

1、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的病根,在招录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工作期间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2、曾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负面舆情等问题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消防救援队伍形象、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形的人员,不予招录。


三、入职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入职集中培训期间(3个月),按照1800-2000元/月/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执行,待培训期满后一并发放。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生活补助根据实际参训天数按日折算发放,离队时上交所发被装;

2、培训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正式入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岗位补贴、驾驶员补助等构成,人均工资4000-6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生活待遇

1、统一发放被装,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

2、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3、每月轮休6天(含节假日);

4、享有婚假、产假,结婚当年可享受10天婚假,配偶分娩后,可休陪产假30天。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报名初审、现场复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的程序进行。

(一)

报名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开展,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初审。报名表(见附表1)将在“周口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开放下载,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表3)填写,可选择以下报名点就近报名,每名人员只可报名1个单位。

1、周口市城区报名点: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周口市开来路与朝阳路交叉口东400米路南,联系电话:19839407119/15890501355。

2、项城市报名点:

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项城市清风路与祥盛路交叉口,联系电话:15294975119/17896929607。

3、西华县报名点:

西华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西华县人民路与女娲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13526232119/15703844008。

4、沈丘县报名点:

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沈丘县创业路与双拥路交叉口,联系电话:15729489121/15225757051。

5、扶沟县报名点:

扶沟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扶沟县洧水路扶沟县高级中学北侧90米,联系电话:13673947575/15238479607。

6、郸城县报名点:

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郸城县交通路2881号,联系电话:0394-3187144/15936008503/18738833519。

7、太康县报名点: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太康县未来路北段,联系电话:15138381119/15224953139。

8、鹿邑县报名点:

鹿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鹿邑县志元大道与祥龙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394-7690119/13461380841/15238764119。

9、商水县报名点:

商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商水县兴商大道与康庄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15838631119/15831637212。

报名时间自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结束,超时报名或未按照要求报名者不予审核。

(二)

现场复核

报名初审通过人员接到通知后,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确认: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照片拍摄时间为3个月以内;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高中、中专、职高学历无法认证的应提交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技校学历无法认证的须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材料。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无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无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无毕业证原件的,均视为不符合招录条件。现场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将对学历进行复审,如有学历造假,将取消报考资格;

4、报告打印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日期前15天及以内均可;

5、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应提供退出审批表复印件;

6、报名驾驶员岗位的,应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三)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进行,操作流程、评判标准由招录办公室规范统一。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低分值,单项最高分值15分,总分最高分值6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

现场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录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和逻辑能力等情况。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予以淘汰。

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160分)=体能测试成绩(60分)+面试成绩(100分)

(五)

体格检查

对招录对象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根据参加体格检查与拟招录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身体条件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格检查费用由考生自费,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及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六)

政治审查

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背景、个人征信、出入境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需递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七)

名单初定及公示

通过各个环节考核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顺序进行排名,经市招录办研究后,提出拟录用和拟补录人员(招录计划的20%)名单,通过“周口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公示期间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未尽事宜由市招录办负责解释。

(八)

岗前集训

凡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集训,集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享受轮休假。集训期间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和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不予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集中培训期间工作时间未满15天主动离职的,不发放当月工资薪酬。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明、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格检查、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二)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录考核,注意接听电话和消息通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各个环节招录考核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录过程中,考生成绩以“周口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由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信息发布以本公告的官方公众号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格检查费用除外),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应录人员如发现有与上述情况不一致的,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招录政策热点问答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岗前培训通过者,根据报名意向和工作需要,分配至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的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调休不超过6天,可采取周休、月休、季休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由用人单位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体检。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每一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详细规划了职业发展道路。设置了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并设立通讯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专业技术岗位;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受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四)报名点如何选择?

答: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报名,例如:居住地是项城市的,想报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可以通过沈丘县报名点进行报名。居住地是淮阳区的,因淮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本次无招录计划,可以就近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

市招录办咨询电话:0394—835311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8:30—11:3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告。

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

附件一: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点击文字即可下载↑↑)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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