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3个岗位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3年,是一所集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国家爱婴医院。洛阳市妇幼保健体系建设龙头单位,全省首批获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唯一获批筹建PGD技术资质的地市级医疗机构,河南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两筛、两癌等民生实事技术服务管理机构、河南省妇幼健康文化特色单位,洛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医院现由通衢院区、文仲院区(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嘉豫门院区三个院区和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成,总占地面积约247亩,编制床位2500张。全院在职职工总数为1795人,专业技术人员1734人,高级职称222人,硕博326人。
医院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四大部,建设有8个临床中心;5个市级质控中心;4个研究所;3个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特色专科;5个省级特色专科;1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基地;7个市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特色专科,2个国家基地,6个名医工作室/站。
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人员类别条件
1.医院学科领头人(15人)
专业要求:妇产科学、儿科学(血液肿瘤方向、遗传内分泌方向、消化方向、肾病方向、心血管方向)、生殖医学、眼科学、口腔医学、耳鼻咽喉科学、整形外科、外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医学影像学。
(1)具有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10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本专业任职经历,具有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任职经历者优先。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本专业原创性论文或被SCI收录2篇及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3.0的论文;
(3)近5年主持过市厅级以上的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①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开展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②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科研成果等奖项的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三)获得者;
③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4)掌握本专业核心技术,作为本专业学科领域的带头人,能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重点培育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5)担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或地市级专业委员会主委者优先考虑。
(6)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面谈。
2.医学博士(15人)
专业要求: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儿科学、生殖医学、眼科学、口腔医学、耳鼻咽喉科学、外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急诊医学、临床病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超声医学、医学影像学。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或被SCI收录2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3.0的论文。
3.青年优秀人才(15人)
专业要求:儿科学(血液肿瘤方向、遗传内分泌方向、消化方向、肾病方向、心血管方向)、中医儿科学、生殖医学、眼科学、口腔医学、耳鼻咽喉科学、外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超声医学、医学影像学。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医院本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华系列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2篇及以上或S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
(3)获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前3名)或承担市厅级已立项的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前3名)。
(4)担任省级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委员或学组委员,或地市级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优先考虑。
(三)引进待遇
1.符合入编条件的人员办理员额编制,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2.符合规定的可以办理人才购(租)房补贴、生活补贴;
3.优先安排到国内外知名医院或研究机构学习的机会;
4.学科带头人另可优先纳入我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市优秀专家推荐人选;
5.退休人才采取合同聘用制管理,与医院按照“一人一议”原则协商聘用协议条款,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发送电子简历到电子邮箱lyfyrsk@126.com
提交简历时,应包括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身份证(此项为必须提交材料)。
2.学历证明。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含第一学历及后续历次学历)、学历证(含第一学历及后续历次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及后续历次学历)。
3.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人员报名情况完成资格初审后,医院将定期组织通过者参加面试。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会在市卫健委及医院官网同步公示,岗位招满即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电话:0379-63296911。
(三)考核方式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拟采取与报考者充分协商的方式,达成入职意向。
2.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医学博士,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实际情况,将专业面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综合分析、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一般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主要了解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上级审核备案、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人员类别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上级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379-63296911(医院人力资源部)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6年12月31日,医院诚邀有意向者来电咨询、来院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