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太康县2024年公开招聘看护队员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看护队伍建设,结合太康县看护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队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看护队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太康县常住人口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身体健康;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健康;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5.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内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1.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11月5日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k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印发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期间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报名时间变动的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kang.gov.cn/)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太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一楼大厅(支农路西段)。
3.报名提交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中专学历)1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本人填写《太康县2024年公开招聘看护队员报名表》(见附件,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现场采集照片。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5.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时报工作专班,按研究意见执行。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1.报名合格人员于2024年11月15日到太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一楼大厅(支农路西段)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不得参加笔试考试。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有效证件,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面试
1.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作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异地聘请专家分成若干小组,现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人数较多,分两个和两个以上考场的,需加权平均计算面试成绩,加权平均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6.面试实行监督员制度,实施全程监督。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招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六)体检
1.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未按要求接受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k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安排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合同。对不服从分配或工作安排的,不予签订劳务合同。
五、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参照太康县现有看护队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400元)的标准发放,社会保险金参照现有看护队员缴纳标准执行,按照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配发服装。
本招聘考试接受社会及太康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太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394—6869030
0394—7767966
监督电话:1883630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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