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按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研究,拟面向县内各镇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选调湄潭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人员1名、湄潭县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采取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全县各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协调能力强,领导好评,群众公认;
2.新聘用到镇事业单位人员需工作满3年及以上,调入到本单位的需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从事过城镇管理工作或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工作2年及以上;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0日。
(三)不得公开选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选调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6.政策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不可选调的情形。
四、程序与办法
(一)程序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选调采取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宣教风纪股,联系人:廖群燕(15186627247);
3.提交资料:《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始终,报名结束后由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发现资料不符合、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5.面试:2024年11月22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2024年11月27日前;
7.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办理调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二)选调办法
1.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进行,通过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考(面)试、考察等程序开展选调;
2.公开选调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选调计划予以取消。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中共湄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湄潭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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