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茶产业发展中心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湄潭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专业技术岗人员1名。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内各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身体健康,符合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农学类;
5.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6.工作年限要求: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三年及以上乡镇工作(含试用期)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如按期转正本次报名视为合格);
7.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考。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的,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尚在处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湄潭县茶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6.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7.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8.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8:30至11月13日17:00。
9.报名地点:湄潭县农业农村局一楼。联系人:李秀方,联系电话:15348505474
(二)资格审查
由县茶产业发展中心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现报考者隐瞒信息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则终止选调程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3人或以上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茶产业发展中心统一组织,视情况分为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不足20人的,直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超过20人的,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2.选调工作由县茶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一是参考人数超过20人的,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二是参考人数不足20人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
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了解不适应相关职位工作的,取消资格,由次名人员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县茶产业发展中心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对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程序,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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