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4人简章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4人简章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34人2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00-2024年11月06日 17:00
缴费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00-2024年11月09日 17:00
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09:00-2024年11月24日 11:30

为加强晴隆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晴隆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晴隆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事务工作。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此次招聘结束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6.报考“限晴隆县户籍或晴隆县生源”岗位的考生,需满足截至2024年11月4日前具有晴隆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为522324开头的条件。 7.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8.报考所需专业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附件3)。专业要求说明:考生报考时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在专业要求所列专业范围内(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或专业后面带有括号的,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可以报名);如所学专业为旧专业,且在《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岗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及学历要求必须取得对应专业毕业证书,如所学专业为第二学位,无对应专业毕业证书的不能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晴隆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4.现役军人;截至报名时仍在读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定向到晴隆县且规培期已满的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除外)。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解除聘用合同(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1.人事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至11月6日17:00。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至11月8日24: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至11月9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00至11月24日09:00。 (五)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4日上午09:00-11:30。 若遇不可抗力等需调整报名、笔试考试等时间的,则另行通知。 六、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一)发布公告 在晴隆县人民政府http://www.gzql.gov.cn/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 本次招聘笔试要求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计划招聘人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须在2024年11月4日09:00至11月6日17:00,登录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92)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格式支持:JPG、JPEG、PNG,最大支持:10M),提交报考申请。未上传电子照片的无法进入审核流程,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在审核人员进行审核之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岗位及以上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一并如实填写。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09:00至11月8日24:00。 1.资格初审由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2.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电子照片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未上传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予以“审核退回”确认,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11月6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使用。 3.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岗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4.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11月8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名称和岗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24: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适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4日0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登录“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向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09:00至17:00。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七、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通过报名审核通过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2日09:00至11月24日09:00期间,登录“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24日上午09:00-11:30;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方式、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为15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笔试环节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卷面成绩÷1.5。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笔试卷面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笔试成绩查询 在晴隆县人民政府http://www.gzql.gov.cn/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由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比例以内(含2:1)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及考生亲笔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5.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及有工作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6.报考“限晴隆县户籍或晴隆县生源”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组织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审核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诊断的,由体检实施单位组织安排考生进行检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考生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统一安排,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 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聘用备案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凡经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能申请调出(含考调)县外,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栏查看。在招聘过程中,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简章》全部内容。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五)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晴隆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9-7612055(县纪委县监委) 咨询电话:0859-7611901(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0859-7821049(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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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4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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