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兴仁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共10名,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主要为司法所司法行政日常事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学历);
4.具备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历满两年的司法辅助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8.同等分数下优先录用: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的,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1.具有在司法行政机关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经历(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每满1年加1分。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加1分。
二、报考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报考者可通过“锦绣兴仁”官方网站、“兴仁普法”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招聘的职位、招考人数、报考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信息。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市司法局一楼大厅。
报名费用:100元/人。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户主页及报考人员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的司法辅助人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作岗位或者工作职责中明确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的)或单位开具的盖章证明;
(7)填写完整的《兴仁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核发
市司法协理员招聘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司法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确认。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三、考试程序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1.笔试(占总分6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司法协理员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以内在“兴仁普法”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5.面试(占总分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00分。原则上根据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考生自主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6.总成绩公布: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根据以下顺序进行优先: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的,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述条件均相同的情况下,须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面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所有成绩均在“兴仁普法”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公示期间若发现相关情况,经核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市司法协理员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以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排名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并在“兴仁普法”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人员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为1个月(含岗前培训)。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司法协理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目前薪酬待遇为3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若有变动待上级部门出台标准后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人员管理
司法协理员完成招聘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司法协理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并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如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胜任岗位职责工作者可续聘。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公告由兴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四)咨询方式
报名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859-6212689。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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