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兴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仁人社通〔2020〕81号)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户籍条件
具有兴仁市户籍。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从工作安排。
(三)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能够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地点: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兴仁市城北街道民主路天主教党旁)。联系人:周兴海,电话:0859-6212253,18785998497。
(三)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本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本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六)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
对拟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
(七)体检
以本单位具体要求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联审合格后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市直机关工委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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