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40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4〕30号)规定,结合我县各学校学科教师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教师日常事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4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对应报考职位的工作能力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获得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7.定向招聘册亨县户籍人员的职位,限截至2024年9月3日具有册亨县户籍的人员报考。
8.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但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9.报考职位专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
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专业要求说明如下:①考生报考时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在专业要求所列专业范围内;
②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的以专业名称为准;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的,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可以报名;
③如所学专业为旧专业,且在《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
④《职位一览表》所规定的专业及学历要求必须取得对应专业毕业证书,如所学专业为第二学位,无对应专业毕业证书的不能报考。
10.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册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3.截至2024年9月3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4年9月3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4年9月3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12.学籍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4.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等立案审查调查或有问题线索的人员。
1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2比例,凡招聘考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以缴费人数为准),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0月15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网上报名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造成最后一天报名人数多、网络拥挤错过报名时间。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
3.2024年10月17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因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8日17:00前自行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网上资格初审于10月18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31日9:00至11月2日9: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职位笔试试卷总分均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折算前)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9:00-11:30(星期六)。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布。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2的职位,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算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限册亨县户籍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和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
6.《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四)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说课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2.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3.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工作专班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体检实施单位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单位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不予递补考察对象:
(一)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有关规定的。
(二)应往届毕业生在考察期间未按规定转移档案等材料的。
(三)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八、公示、聘用备案
(一)公示
经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等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按违约处理。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4210426 监督电话:0859-4211123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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