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高中英语教师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长顺县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长顺县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岗位表》的相关要求。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六、招聘方式和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测评--签约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均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gzcsx.gov.cn/)发布。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进行,由长顺县民族高级中学具体负责。
线上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1月13日17:00止,应聘人员将报名信息表及报名需提供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按照“优师+姓名+应聘专业”命名后发至邮箱1444034095@qq.com。
线下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00--14:30止。
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长顺县招聘点)。
报名联系电话:13885485810(刘老师)
如报名时间、地点有变动,将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gzcsx.gov.cn/)上另行公告。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长顺县公开招聘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登记表》1份;
(2)个人简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4)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优师计划”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审核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核查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线上、线下报名应聘的考生均需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30前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长顺县招聘点)供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测评。
(三)测评
测评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测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测评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资格审查结束后开始)
测评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长顺县招聘点)
(四)签约
测评当日,根据测评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意向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并已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进入下一环节。放弃签订意向聘用协议的应聘人员,当日测评成绩视为无效。已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但拒绝(或放弃)参加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按意向聘用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意向聘用协议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意向聘用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未按规定时间签约、放弃签约或签约后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测评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在测评当日由本考场的考官组再次进行试讲,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取第二轮测评成绩)。
(五)体检
体检对象为成功签约人员。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相关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七)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签约、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出现违约按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和有关规定办理。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csx.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错填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长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长顺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长顺县教育局0854-6826390
长顺县民族高级中学0854-682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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