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1个岗位
根据《关于增加县民族中医院备案编制的批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实体化运行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施秉县民族中医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30名备案编制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施秉县卫生健康局、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施秉县纪委县监委负责全程监督指导。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施秉县民族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限制40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被辞退未满3年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发布公告
公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sb.gov.cn/)、健康施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施秉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城关镇东街20号<福一村超市对面三楼>)。
3.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可从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健康施秉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施秉县民族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错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报考承诺书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
(4)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合同关系的,在报名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00:00起至2024年11月10日下午17:30止。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扫描件)相关资料压缩包发送到sbxmzzyy@126.com邮箱内。
注:报名人员应将准备的所有报名材料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报名“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所有线上报名的人员需在2024年11月11日-11月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到现场确认报名相关信息,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费用
每人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现场确认时缴纳。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施秉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城关镇东街20号<福一村超市对面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所有报名的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
1.《报名表》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人员到学信网自行打印)。
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发放证书的,须提供认证机构的有效证明)。
5.报考承诺书(附件3)。
6.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4)。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条件提供(如:本人在相关复印的资格材料中签字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按手印)。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试方式
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与面试(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与面试(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一起进入面试。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总分值为100分。
3.报名(缴费)结束后,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健康施秉微信公众号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笔试成绩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健康施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4.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健康施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导致延误考试。
面试(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方式由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工作专班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综合成绩计算
1.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50%+面试成绩×面试所占比例50%。
2.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综合测试)成绩;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健康施秉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九、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2.开展体检。体检工作由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凡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未能完成各项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按照最终成绩高低顺延递补。
十一、聘用备案
1.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备案编制人员。拟聘用备案编制人员名单将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健康施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施秉县民族中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合同关系的,在与施秉县民族中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4.备案编制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5.本次人才招聘,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十二、福利待遇
1.经录用后的人员,薪酬按照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备案编制人员相关补助执行。
2.备案编制人员统一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满后,无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违规违法行为者可续聘。
3.根据相关政策,此备案编制人员的编制只在本院有效。
4.备案编制人员离职后相关待遇自动停止。
十三、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相关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四、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其他未尽事宜由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4226678(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5-4221257(县纪委县监委)
0855-4221038(县卫生健康局)
0855-422983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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