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个岗位,拟招聘人员共计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3月,注册资本3.91亿元,2018年7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完成更名。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林木经营管理、林业项目投资、林业流转与投资开发、木材加工及销售、林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休闲旅游、林下生态种植及养殖、林产品品牌流通与市场建设、林业新技术与新品种引进、林业综合开发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4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7.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文化程度要求;
8.报考者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