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3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紧扣“一心五城”奋斗目标,持续优化德江县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德江县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及营销经理。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共德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由县国有资产发展中心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用工企业负责,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岗、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人岗适配、注重实绩原则。
三、岗位及人数
副总经理1名,营销经理12名。详见《2026年德江县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及营销经理岗位、人数及条件表》(附件1)。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熟悉报考岗位相关业务知识;
3.年龄要求:副总经理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营销经理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3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任职条件中,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至报名首日(2026年1月26日前)。
(二)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
1.副总经理: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报考人员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需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
2.营销经理: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具有1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三)不得报考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刑事惩戒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因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且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现役军人、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或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资格审查阶段未能按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认证、工作证明等)的;
9.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入职的其他情形的。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报名须知、笔试及面试通知、体检、考察及试岗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官网网址:www.dejiang.gov.cn)统一发布,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因未关注发布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只通过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9:00至1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djgyqyvn(德江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逾期不再受理)。
5.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地址:德江县井冈山路“大龙阡”方向)。
6.报名程序:登录报名系统→录入真实报名信息→提交审查→打印《报名表》(附件2)并签名→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进入下一环节。
7.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签名确认的《2026年德江县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及营销经理报名信息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4)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企业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所在企业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公章;工作经历证明中需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及职责)。
8.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逐项对照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提交的信息及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所有岗位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审查人员需在《报名表》签署“合格”意见及姓名,存档备查;
(4)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副总经理不得低于1:6,营销经理不得低于1:4,未达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官网公示;
(5)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官网公布报名合格总人数及各岗位报名人数。
(6)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统一阅卷。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副总经理:笔试科目《国有企业副总经理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基础知识、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市场营销等;
(2)营销经理:笔试科目《国有企业营销经理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基础知识、市场营销等。
2.笔试时间:2026年2月7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点、考场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调整将提前在官网公告。
3.准考证打印及要求:考生于2026年2月4日8:30至2026年2月6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逾期未打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副总经理岗位按1:6进入面试;营销经理岗位按1:4进入面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有效考官平均分”的计分方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在官网公告,考生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以下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副总经理岗位1:3;营销经理岗位1:2。折算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笔试成绩高→中共党员身份”的顺序优先确定。
2.体检标准及要求
(1)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
(2)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另行指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5)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个工作日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及要求
(1)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报考资格及材料真实性;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3)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规则同体检递补。
(六)试岗
1.试岗人选确定: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试岗对象,被确定为试岗人选后,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计入试岗考核成绩,最终聘用人员以试岗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在职人员需在正式试岗前,提交原单位出具的正式辞职证明(无辞职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岗期限:试岗考核期限为3个月(具体起止时间另行公告);
3.试岗待遇:试岗考核是聘用前的综合能力验证环节,用工企业与试岗人员签订为期3个月的《试岗协议》,试岗期间用工企业为试岗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副总经理岗位工资6000元/月(含个人保险部分)、营销经理岗位工资3500元/月(含个人保险部分)。
4.试岗量化考核标准
(1)由试岗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岗考核工作;
(2)副总经理岗位试岗考核成绩=营销业绩考核成绩*60%+述职评议考核成绩*40%;
(3)营销经理岗位试岗考核成绩=营销业绩考核成绩*100%;
(4)副总经理试岗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直接淘汰,不予聘用;营销经理试岗期间利润额低于1.5万元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直接淘汰,不予聘用。
(注:营销业绩和述职评议考核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聘用
1.聘用人选确定:按试岗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等额确定聘用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依次按“营销成绩高(折算前)→中共党员身份”的顺序优先确定。
2.聘用手续办理
(1)由用工企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聘期为3年,期满后由用工企业确定是否续聘;
(2)副总经理薪酬待遇按基本年薪11万元+年终绩效11万元标准,具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营销经理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销售提成组成,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试岗落选人员处理
副总经理试岗合格落选人员,可在试岗考核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用工企业提交书面申请,自愿转聘至营销经理岗位(不占本次招聘岗位名额),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取消转聘资格。
营销经理试岗合格落选人员,视为不符合本次招聘(录用)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续聘。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公务回避;
(二)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德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国企公开招聘;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所有进入试岗环节人员在试岗前须与用工企业签订保密协议。
八、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材料虚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追回已发放工资及待遇。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谨防诈骗。
(三)招聘相关政策由县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856—8524755(德江县国有资产发展中心)
0856—8521122(德江县城发集团公司)
0856—8520355(德江县乌江集团公司)
(二)监督电话
0856—8523073(德江县人社局)
0856—8532126 (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