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做好医院人才培养工作,提升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2007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要求,并具备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锦屏县启蒙镇中心卫生院综合楼五楼(联系电话:黄院长13688555529;龙主任13985287532)。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锦屏县启蒙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报名人数在10(含10人)以下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程序为先面试后笔试。
1.报名人数在10人以内的,面试分值为100分,按从高到低的分数录取,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2.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采取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占50%、笔试分值占50%;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1日
面试地点:启蒙镇中心卫生院小会议室
面试成绩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2025年12月12日
笔试地点:启蒙镇中心卫生院大会议室
2.笔试考试科目。
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综合成绩计算
①参加考试的考生,面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
②只进行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只进行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面试、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①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成绩依次(体检)递补;
③体检由启蒙镇中心卫生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9.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聘用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锦屏县启蒙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岗位要求,临床医技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需在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否则,将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工资+超劳务绩效+福利
2.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只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1800元/月+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超劳务绩效+福利
3.工作满一年,医院给予办理并缴纳养老保险。
六、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资格,或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参加报名人员免交报名费。
联系电话:18984605179(欧院长)
13985287532(龙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