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7个岗位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历经贵阳水利学校、贵州省水利电力学院、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等时期,2016年正式更名为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现有在校学生1.2万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占地面积600亩。学院紧紧围绕“以水润德、泽被万物”文化理念,全方位打造蕴含浓郁水文化特色的低碳、环保、绿色、生态、智慧校园,推动校园环境、教学科研、实践活动、社会服务“四位一体”文化育人走深走实。建校60多年来,向社会输送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理念先进、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高素质、高技能师资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具体引进事项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4名,详见《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5.符合学院工作岗位对学术水平的要求。
6.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但须确保参加社保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7.承诺在本校工作8年及以上。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
四、引进方式及待遇
编制引进;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绩效按照贵州省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其他面议。
五、引进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11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佐证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zyrcyj@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本人姓名+应聘岗位。现场报名地点: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润泽楼518办公室(清镇职教城)。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https://www.gzsdzy.cn/)上公布。
对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的,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组织各招聘部门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特别提示:资格审核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采取学术评价、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学术评价占30分、面谈占70分。学术评价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专业背景、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评价打分;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
未参加考核、未取得有效成绩或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有关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在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gzsdzy.cn/)公布。
(四)体检
按引才计划人数与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5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在招聘过程中未如实填写、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的人员;
10.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相关岗位要求材料);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4.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引进人才结果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同意拟聘用后,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及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gzsdzy.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有关说明
(一)人才引进工作在学院纪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院将不予聘用。
七、本方案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贺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851-82523270
监督电话:0851-82526372
附件1: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1).xlsx
附件2: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1).xls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