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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人民医院2026年引进编外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岑巩县人民医院2026年引进编外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招聘8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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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8 09:00-2026/10/28 17:30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保障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实际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特制定本引进编外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才岗位

本次共计划引进编外人员8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条件详见《岑巩县人民医院2026年引进编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等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0月28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3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81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公告》《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受过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相关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要求条件的。

8.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人才引进信息通过“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15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报名及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岑巩县人民医院2026年引进编外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4)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5)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引进条件和《岗位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笔试及面试

笔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专业测评)重点测评报考人员岗位专业能力、职业素养、沟通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另行通知。

1.同一岗位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评)成绩,如出现面试(专业测评)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评),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评)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2.同一岗位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须先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再按该岗位引进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专业测评)人员。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测评)×50%。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评),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3.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且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的考察,可采取查阅人事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开展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以及本《实施方案》“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等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1.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试用期及聘用: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医院现有规定标准执行。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和条件每个岗位最多可依次递补2次,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7812(岑巩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855-3577816(岑巩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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