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3个岗位
贵阳市第三中学始建于1949年,前身为两广中学,80年代在贵阳市享有“南三北五”的称号,原址位于贵阳市阳明路,2006年迁至观山湖区碧海南路,毗邻贵阳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占地60余亩,建筑面积24865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学校以“开放包容、以人为本、润物无声”为办学理念,取得了一定办学成绩,现已成为观山湖区优质公办初中。为充分保障学校日常师资需求,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贵阳三中面向社会招聘心理健康教师、语文、英语学科临聘教师(非在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若干名)、语文教师(一名)、英语教师(一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相应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需具备相应学科教学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相关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拟任教学科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一致,专业要求请参照贵阳市教师招聘专业目录)
4、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热情开朗,有良好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5、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