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乌当区下坝镇人民政府面向全区公开招聘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乌当区下坝镇谷金村劳动保障协管人员1名;工作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下坝镇谷金村;工作内容:负责就业相关工作。
2.乌当区下坝镇谷庚村劳动保障协管人员1名;工作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下坝镇谷庚村;工作内容:负责就业相关工作。
3.乌当区下坝镇谷定村劳动保障协管人员1名;工作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下坝镇谷定村;工作内容:负责就业相关工作。
4.乌当区下坝镇谷坝村劳动保障协管人员1名;工作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下坝镇谷坝村;工作内容:负责就业相关工作。
5.乌当区下坝镇新桃村劳动保障协管人员1名;工作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下坝镇新桃村;工作内容:负责就业相关工作。
6.乌当区下坝镇岩山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工作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下坝镇岩山村;工作内容:负责就业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持有贵阳市乌当区户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或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的人员。
5.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下列人员:
(1)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内人员(简称“4050”人员);
(2)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
(6)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8)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9)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具体报名工作由下坝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下坝镇人民政府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2208室)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乌当区下坝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审查。
三、录用程序
1.测试: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下坝镇人民政府组织的笔试及计算机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2.面试:经过笔试及计算机测试合格后确定的初步录用人选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3.体检:初步录用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的体检,体检合格后录用,体检费用由录用人员自理。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延长至退休。
2.月工资2268元/月(含保险个人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补贴期限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联系人:孔垂继 叶立雯
咨询电话:1939523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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