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市直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13人通告
昭通市市直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13人通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3人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31 -2025/8/8 18:00
笔试时间
2025/8/10 09:00-2025/8/10 11:00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学校教师结构,根据《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昭组通〔2022〕28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昭通市市直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公开选调岗位数量


本次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13名,其中昭通市凤池九年一贯制学校11名,昭通市实验中学2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市直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简章》(附件1)。



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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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专业及职称条件,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需求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名称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连续担任报考岗位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5.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项准则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试用期人员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6.在服务年限内或服务期内的;


7.选调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调方式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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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8:00止,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昭通市市直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报考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报考人员最高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6)报考人员普通话证书扫描件;


(7)近3年担任报考岗位学科教育教学工作证明(工作学校签字盖章);


(8)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表扫描件;


(9)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公开选调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始终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3.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对岗位选调计划进行削减或取消。岗位开考情况于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昭通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10日09:00—11:00,地点设在昭阳区,以具体通知为准。


(3)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昭通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公布成绩次日18:00前向所报考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登记后报昭通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进行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4.面试


(1)面试比例。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以现行学科教材为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组织思维、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应变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考察主要对公开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若因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6.体检。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7.公示。体检结束后,学校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干管权限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昭通市内的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调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


(一)请考生注意关注“昭通教体”“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选调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通告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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