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配备法律顾问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昭阳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法律顾问一名,由律师事务所指派;聘请时间:一年;负责昭阳区民政系统相关法律业务。
二、选聘范围
昭通市范围内的执业律师。
三、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年限且专业能力较强;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曾受到警告及以上各类处分的;
3.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
4.不适宜担任选聘单位法律顾问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6日—2025年4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207办公室(昭阳区昭阳区团结路184号),联系人:李金,电话:0870-2158779。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登记表应经所属律师事务所(内容包括是否同意选聘及证明从事律师工作年限等内容)及所在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重点审核从业经历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审核盖章,《报名登记表》应填写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能证明本人律师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报名者所在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专职律师人数等);
5.相关业绩资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主要包括公告、报名、评选、公示、聘任五个阶段。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告阶段(2025年4月23日至4月25日)。在昭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公布报名条件。
(二)报名阶段(2025年4月26日至4月29日)。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184号,昭阳区民政局207办公室。
(三)评选阶段(2025年4月30日上午10:00)。由区民政局组织人员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
(四)公示阶段(2025年5月6日至5月14日)。根据评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后,在昭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聘任阶段(2025年5月14日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任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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