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通市博物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宣传讲解辅助工作人员1人。
(二)工作职责:辅助工作人员从事博物馆宣传讲解、接待参观、陈列展览等相关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需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流利,有宣传讲解、导游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五)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福利待遇
(一)薪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购买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购买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购买社会保险。
(二)因工作需要由单位安排出差的,按照相应标准给予报销。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结合单位实际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通告,详见:“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昭通文旅”微信公众号、“昭通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递交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昭通市内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八、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咨询电话:0870-3189029。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昭通市博物馆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保证等)。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地点。昭通市博物馆209办公室。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中段(市广电中心对面)。
九、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昭通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或有严重违反昭通市博物馆规章制度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无故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严重影响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四)昭通市博物馆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十、组织实施及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昭通市博物馆组织实施,为保证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70-318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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