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金厂镇专职联防员招聘公告-云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马关县金厂镇人民政府

马关县金厂镇专职联防员招聘公告

马关县金厂镇专职联防员招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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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1 08:30-2026/8/25 17:30

为进一步完善边境管控体系,探索建立适应我县边境联防联控的新模式,提高边境管控能力,构建“三防”高度融合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实现对走私、偷渡等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早发现、早处置”的目标。结合金厂镇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金厂镇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2人,因边境一线工作性质特殊,本批次仅限男性报名。


三、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边境地区联防所日常管理、边境巡逻、协助公职联防员管理所属轮值人员,使用物防技防设施开展巡边守边固边工作以及完成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招聘人员由金厂镇党委政府、边防办统筹分配至各抵边联防所,(卡)哨点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应聘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口吃、色盲和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专职联防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体育专业优先,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和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与境外人员有婚姻关系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联防员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金厂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5日,上午08:3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金厂镇强边固防办公室(道班联防所):王开芬18487838704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限退役士兵),近期1寸正规照3张。届时将现场审核原件等资料,并填写《马关县专职联防员报名表》和《马关县专职联防员政审表》个人信息部分。

(二)资格审查

由乡(镇)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金厂镇自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由金厂镇另行通知。

(四)政审

资格审查和面试通过后,应聘人员关注“云南警方”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无犯罪记录登记表,交由边防办公室存档。

(五)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政审、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和自愿放弃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其应聘金厂镇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按照相关招聘程序招聘合格人员与金厂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对群众反映有异议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对表现好、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可续聘。

(八)岗前培训

由金厂镇强边固防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应聘合格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六、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基本工资4327元/月,基础工资50元/月,工龄工资10元/年,岗位工资1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每人每年缴纳400元意外险,伙食费用由上级相关部门补助35元/天。

2.试用期内发放工资总额的80%,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为合格后发放全额工资。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应聘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全程,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无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厂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马关县金厂镇强边固防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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