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砚山县城镇建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砚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主要从事工程测绘、控制测绘、地形测绘、市政工程测绘、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制图等工作,注册资本60万元。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保障公司各项工作能更有效率的开展,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岗位需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请查看附件1《砚山县城镇建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或资格证书;
4.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将在砚山政务网等公开网站上发布,应聘者浏览招聘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应聘者可登录砚山政务网查看招聘信息,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后与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岗位+姓名+电话为文件名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邮箱:2536043040@qq.com,联系电话:0876-305274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持各类职(执)业资格(包括各种职业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书复印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压缩。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一律视为材料不符合,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24:00。
(三)资格预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由砚山县城镇建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并通过邮件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如报名者条件均不能达到资格预审要求的,公司将继续延长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招聘。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各个岗位笔试按照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地点将会在9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
(五)面试
1.各个岗位笔试成绩按1:2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由砚山县城镇建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地点确定后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11:00。
(六)考试成绩要求
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含),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从最高分进行预录用。
(七)考察
试用期间通过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拟录用人员。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应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通过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砚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用资格。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有关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劳动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资待遇。
2.薪酬待遇:试用期间每月发放的工资为同等岗位基础工资的80%;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报相关部门追究。有任何形式的托人说情干扰招聘公正者一律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五、其他
(一)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公司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提交有关材料及不能按公司通知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砚山县城镇建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附则
本公告由砚山县城镇建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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