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补齐卫生健康人才紧缺的短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6年上半年宁洱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2人,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人民医院3人(医学影像技术岗1人;医学检验技术岗1人;药学岗1人)
(二)县中医医院1人(护理岗1人)
(三)宁洱镇卫生院1人(临床医学岗1人)
(四)勐先镇中心卫生院1人(护理岗1人)
(五)德化镇卫生院1人(护理岗1人)
(六)德安乡卫生院1人(医学影像技术岗1人)
(七)普义乡卫生院1人(护理岗1人)
(八)梅子镇中心卫生院2人(护理岗1人、医学影像技术岗1人)
(九)同心镇卫生院1人(护理岗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专业能力,拥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满足相关资格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年龄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6.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只允许以其中一份学历、学位相对应的相关信息作为报名及资格复审、考察的依据;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招聘公告发布当月1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聘用)的在职在编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招聘公告发布当月1日前,通过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报名,超过规定时限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接受报名,具体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