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个岗位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5名。
二、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年合同工资经费按照人均5万元全额保障(工资+绩效+五险+服装装备费),五险为(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另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辅警相关防护装备。按规定享受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按照绩效考核规定,根据勤务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奖。3、所招聘辅警由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管理使用。经公开招聘录取后,无条件服从岗位安排;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秘密级事项工作。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时间)。
四、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3、体检报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4、征信报告(本人详版);5、毕业证(退伍军人需准备退伍军人复员证)。具备特长的,需提供驾驶证、等级证书、立功受奖荣誉证书或其他凭证;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交警大队到录用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7、到报名地点填写《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1张。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10月31日
8:00-11:3014:30-17:30
六、报名地点
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综合办公室(永北镇北胜路),联系电话:0888-656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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