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
为切实加强平安耿马、和谐耿马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社区禁毒工作,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对涉毒人员实行全方位的帮教措施,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24名社区专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用工方式说明
社区专干人员,是指协助政府、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等工作,为涉毒人员提供帮助和支持,以减少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专职人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干人员24人(男女不限),需服从岗位地点调剂。
(一)耿马镇8人;
(二)孟定镇8人;
(三)勐撒镇1人;
(四)镇北片区(孟定农场)1人;
(五)四排山乡1人;
(六)勐简乡2人;
(七)贺派乡2人;
(八)芒洪乡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社区禁毒社区康复工作;
4.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
8.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9.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工作经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学历高、有计算机等级证及具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通晓少数民族语言、持有C级以上驾驶证等特长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及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0日。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24年11月10日24时截止(周末也可报名)。每日报名时间段8:30—12:00,14:30—18:00。
3.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1)耿马自治县公安局(耿沧路延伸段),四楼政治工作办公室(4F017),联系人:吴警官13987006280陈警官18176256784。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一份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上粘贴好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蓝底白底均可),一份政审表(见附件2),政审表需填写完整信息并粘贴照片(由户籍地派出所做考察及给出考察意见),由本人(不允许代报)携带户口簿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尿检报告(由户籍地派出所做尿检及出具报告),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2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1份)、其他技能证有则提供。
(二)考试程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无笔试和体能测试。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l的比例
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3.体检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并核查应聘人员银行征信记录,对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入职
聘用人员由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为1个月,按2034元/月发放,试用期内不缴纳“一金”。
(二)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应发数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被录用后,30日内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耿马自治县公安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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