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20个岗位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单位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安宁市青龙卫生院3家医疗单位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22名编外聘用人员,本次为非事业编制招聘,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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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94年12月1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
招聘岗位报名网址:为医院官网https://www.ynkgyy.com/或招聘外网http://112.115.163.37:1001/zp.html#/。参加报名的考生进入医院官网后,在“便携导航”栏下方点击“报名入口”进入,仔细阅读公告栏“应聘者操作手册”,熟悉报名流程后再进行报名。注意:临床医学专业请选择“临床医疗岗”;非临床医学专业请选择“非临床医疗岗”。当安宁市市属医疗机构内各单位的招聘周期出现时间重叠的,报名人员仅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有重复报名的,则以首次报名成功信息为准,其余报名信息无效。完成报名后请搜索关注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资讯”“安宁市中医医院”),后续相关公示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
2.报名上传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3.报名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17:00时止。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结合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可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不足部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发布补录招聘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劳动合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信息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得参加安宁市属医疗机构招聘。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考试
1.免笔试考生:综合成绩(无实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有实作)=面试成绩×60%+实作成绩×40%。
2.笔试考生: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织笔试,无实作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实作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作成绩×20%。
3.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进行拟录用。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招聘岗位按照1:3人数比例进行开考,参考人数不足1:3比例时,若该岗位为紧缺岗位,可正常开展,普通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免笔试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80分合格。
4.考试时间和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
(四)体检、心理测评
1.体检和心理测评由招聘单位指定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环节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有异议的5个自然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评异常者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顺位递补,递补2次仍不合格的,该岗位作废。
(五)考察、公示及录用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资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名单在“安宁人社”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三、
薪酬待遇
1.应聘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岗位,参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入职后符合事业单位岗位招聘要求的,可参加招聘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2.应聘安宁市青龙卫生院岗位人员,薪资按应聘单位现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福利。
四、
纪律与监督公开
本次招聘工作不以培训、教材、报名、考试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如有其他渠道转载,请务必关注“安宁人社”、“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安宁市中医医院”公众号进行核实。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71-68683121。
五、
联系方式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
王老师0871-68639855;
安宁市青龙卫生院:
蒋老师0871-68721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