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元阳县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医院的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院质量,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我院用人需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药剂人员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学历类型 |
招聘方式 |
备注 |
药剂人员 |
1名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专业 |
具有药士资格证 |
国民教育 |
笔试+面试 |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尊重领导,团结协作,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特殊专科特长、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7.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6.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法: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824826489@qq.com,命名XXX的报名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元阳县中医医院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有效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
(二)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08:00-11:30,地点:元阳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2.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有效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聘用待遇
1.按照元阳县中医医院编外人员待遇发放;
2.职业发展:提供职业晋升通道和良好的发展空间,提供专业的培训、学习、外出进修机会。
五、招聘程序
考生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统一闭卷答题,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总成绩的40%,通过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分数不能低于60分;
1.笔试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08:30(提前30分钟签到)
2.笔试地点: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变动后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方面。
1.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下午14点(具体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办公室五楼大会议室(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变动后另行通知)。
(三)计算考试成绩,确定录用名单,择优录用;
考试总成绩包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x40%+面试成绩(100分)x6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招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分别以是否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学历、有“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依次排列招聘。考试成绩将在医院宣传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加所有传染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在公示结束后接到通知按时上岗,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医院人力资源科电话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拟定聘用人员,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流程办理进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并经查实,不予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公示期过后不再反映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最后公布成绩高分依次递补录用下一名。
(六)考察:对拟招聘人员由我院人力资源科组织开展考察政审,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政治审查情况说明及现实表现。
公示期过后,拟聘人员根据通知报到时间到院办(人力资源科)报到,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医院将根据所在科室考核情况,对考核合格人员,给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在岗试用期间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辞退。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果因为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自己负责;
3.通过所有考核和体检合格者,接到报到通知后,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院办(人力资源科)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其入职资格。
本公告由元阳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