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7人公告
大理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7人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57人2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20 08:00-2025/10/24 17:30

根据学科和业务发展需要,大理州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7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0月19日。


(六)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三)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从我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


(六)与其他单位有实际劳动合同关系尚未解除且未获得单位同意报考的;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大理州大理市人民南路20号大理州医投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州人民医院对面农业银行以北50米)。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交《大理州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关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报名资料、按照报考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或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大理州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大理州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布。


(二)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进行综合考核。


1.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每个岗位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应变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我院人事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被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替补。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大理州人民医院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编制外用工,通过考核、体检合格、考察、公示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大理州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安排岗位,工资待遇及试用期按《大理州人民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其中合同制医师岗位,工资待遇按《大理州人民医院合同制医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解聘。


九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中共大理州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由大理州人民医院自主组织,双向选择,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及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存在虚假情况,经核实,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后续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咨询电话:0872-2169392(大理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四)监督电话:0872-2121805(大理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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