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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检验检测院关于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保山市检验检测院关于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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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08:00-2026/11/10 17:30

保山市检验检测院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省、市政府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粮油及粮油产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工业产品、化妆品、工程质量等检验、检测、检疫、测试、鉴定、仲裁、检定、校准、标准化、认证认可、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以及质量相关的代理、咨询、评价、质量品牌保护等;开展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开展质量技术和质量基础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接受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市场化服务。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用人需求,拟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特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持有压力管道检验员证、压力容器检验员证、磁粉检测二级、渗透检测二级、射线检测二级证书等优先。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0月31日。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还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将在“保山检验检测”公众号发布,具体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体检、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结束(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检验检测院党群综合部(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延长线,10楼100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近3个月的彩色免冠1寸近照2张。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进行笔试,小于或等于5:1的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按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人数1:2)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是否超过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予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四)考察


由保山市检验检测院负责,到原工作单位或就职企业开展考察,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公示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保山检验检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我院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入职手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限三年,到期考核合格续聘。


报到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并进行新进人员信息登记。


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按照我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绩效标准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编外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3990638。


其他未尽事宜


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我院党群综合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杨老师,0875-2122677。


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延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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