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自然资源管理协助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2人,限男性。
(三)工作地点: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工作1人,皎平渡自然资源所工作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经禄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下列任意一类的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二)岗位要求
禄劝县城镇户籍,会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吃苦耐劳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306室。
提交材料:已通过认定的《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或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咨询电话:0871-68913475
(一)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由县自然资源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局电话通知,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最终确认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组织体检。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复审、体检通过后,由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聘用。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基本工资2020元+绩效1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用工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老师0871-68913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