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普洱市中医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按需设岗、合同管理、依法用工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安排,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
3.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要求及专业技能、工作能力;
5.户籍不限;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25周岁及以下指200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规定而受到处理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学术不端被处罚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
详见招聘附表(2026年普洱市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8:00至12:00、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普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13号门诊楼四楼)。
3.报名材料:
(1)《普洱市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普洱市中医医院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在报名时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的资料及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环节中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招聘计划裁减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放宽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公告于2026年11月16日前在普洱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https://peszyyy.com/index.html)公布。
(四)考试方式:考试含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护理、推拿岗位)和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掌握和运用能力。
时间:2026年11月18日下午14:30-16:00。
地点:普洱市中医医院门诊五楼学术厅。
考生准备好纸笔等用品,凭身份证入场。
2.技能操作考试(护理、推拿专业):应聘人员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3:1比例选取(笔试人数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时间:2026年11月20日上午。
地点:临床技能实训室。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笔试、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相应比例(原则上为2:1,实际人数不足的岗位经领导小组讨论后可放宽到1: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操作成绩出来后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和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总分10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考生纪律:考试开考后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以上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https://peszyyy.com/index.html)公示成绩,同时提供电话查询。排名在前者,电话通知参加后续环节(各项测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未接到电话通知者为未进入下一轮测试)。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1)护理、推拿师岗位:笔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
(2)病理、言语康复师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3)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六)考察
各项测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的岗位人数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
由我院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本院进行体检,参照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医院党委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后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自用工之日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本次招聘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医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医院现行有效规章制度享受相应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全过程由医院纪委进行监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执行人事招聘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必须主动报告,未主动报告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回避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经查实,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4.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段或环节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单位详细地址与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13号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9-2150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