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18-45周岁。
4.报名人员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拟招聘5人,岗位及专业要求:
①特种车辆驾驶岗1名:具备特种车辆驾驶技能,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
②高炮操作教学岗1名:具备高炮操作、组训教学能力,指挥素养良好,教学法熟练;
③无人机操作岗1名:具备无人机操作技能,持有正规机构无人机操作证书优先;
④通信设备操作岗1名:具备通信装备架设、调试、操作技能;
⑤计算机办公岗1名: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能够独立完成台账、报表制作。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多岗位同时报考。
7.聘用期间如出现人员辞职、解聘空缺,用人单位可按空缺岗位组织补招。
二、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均为劳务派遣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1.包干工资,基本工资3500元/月;岗位工资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增发,根据岗位职责、能力、入职年限分四档,经单位考察确定:
一档:1600元,队长、副队长及入职满8年且表现良好人员经考察定为此档。
二档:1400元,班长、文书及入职满5年且表现良好人员经考察定为此档。
三档:1200元,副班长及入职满3年且表现良好人员经考察定为此档。
四档:1000元,入职时间不满3年人员定为此档。岗位工资在原工资的基础上增加。
2.工龄工资:按照参加工作的时间进行增幅,增幅标准为每满一年工资增加100元/月。
3.绩效工资:为500元/月标准,按合同期满一年时一次性发放,作为业绩和素质能力及工作态度的一项考评标准而发放绩效工资,中途离职不予发放。
4.上述包干工资包含五险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不低于50万)单独购买,且不包含在工资内。
5.休假实行轮休制每月享5天假期,一次休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天,一年不超过60天假期,特殊情况逐级请假。
6.聘用人员可享受除正常休假外7天婚假和30天护理假。
7.法定节假日实行轮休制不计入年假期内,节假日期间保证不低于50%在位率。
8.试用期为1个月,实行标准工资发放。试用期间绩效工资不计入年度绩效中,中途离职或被劝退的不予发放。试用期间购买五险及意外伤害险,试用期内离职或被劝退的,社保在结算日未能及时停保的自行承担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意外伤害险需补
交年度剩余月份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线上邮件报名,公告同步发布于红河州人才网(https://www.hhzrc.cn/)
报名接收邮箱:1322508517@qq.com;
咨询电话:0873-8866859(何老师)。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11月0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要求:
邮件主题、简历命名统一:姓名+教练民兵员+报考岗位
电子版材料(JPG/PDF,清晰正向):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高中/中专学历可提供毕业证原件照片,必要时提供学籍证明);
③岗位对应技能证书、驾驶证、退役军人证;
④加分佐证材料(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亲属、见义勇为证明);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先行提交线上申请回执,政审阶段补交正式证明);
⑥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⑦有离职经历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资格初审仅对线上材料初步核对,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核验全部原件,原件与线上材料不一致,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
1.体能测评:需测试仰卧起坐、3000米跑2个课目,评分标准以《军事体育训练大纲》通用训练课目考核标准评分,体能测评2个课目成绩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2.技能考核:按照所报岗位分别组织技能考核。
时间:2026年11月10日9:00-11:00
地点:红河州综合训练基地
四、面试
报考人员通过体技能测试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官提问,围绕国防建设认识、专业常识和今后工作打算等内容进行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思想认识、思维逻辑和表达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结合体能测试评分按综合评分排序,取报考岗位所需人数相应名次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时间:2026年10月11日
地点:红河州综合训练基地
加分条件: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面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民兵、辅警和因公牺牲(死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面试成绩加8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面试成绩加4分。同时具备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计分,不重复累计计分。
五、政治考察
由政治工作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基本信息进行政治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统一安排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纹身要求:面颈部纹身不合格;着制式服装裸露部位纹身长径超过3cm、其他部位纹身长径超过10cm不合格;纹眉、纹眼线、纹唇不合格。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
根据拟招聘人员综合成绩和现场表现情况,按得分多少经战备建设处、政治工作处和劳务派遣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