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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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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9 -2026/10/26 17:30

根据单位业务发展和司法鉴定工作需要,经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名司法鉴定岗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鉴定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承担所应聘岗位的相关工作;

3.学历不限;

4.户籍不限;

5.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8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50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法医学、生物学、生命科学、遗传学、生物技术;

7.职称要求:具备法医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资质要求:具备申请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和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司法鉴定执业的条件;

9.其他要求:入职一年内须取得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和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司法鉴定执业证书(已取得该资质的人员入职后需重新考取)。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性质:编制外合同制人员。

(二)薪资待遇:待遇从优,具体面议(基础工资不低于8000元/月,享受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90%发放。试用期考核合格可按市疾控中心现行规定享受绩效待遇。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通过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普洱疾控”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11号二楼党务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879-2310469;18187913625。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所需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pecdcdwbgs@163.com(邮件名称:报考岗位+姓名+电话号码)。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6日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提交材料

(1)按要求如实填写《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名。

(2)电子版小一寸蓝色底版免冠彩色本人近照1张。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法医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相关证书。

(6)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及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等有关事项在“普洱疾控”公众号上公布。

(四)能力考察

能力考察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笔试主要以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及运用实践为主的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通过“普洱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市疾控中心(茶苑路11号)公示栏公示。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至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会议审议决定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的相关情况将通过“普洱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市疾控中心(茶苑路11号)公示栏公示。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能力、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总分100分,按照招聘岗位笔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至市疾控中心党总支会议审议决定是否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3)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按照两项测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岗位排名,等额确定进入招聘后续环节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

(五)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划的通知》(云人社〔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1次,复检医院与体检医院不为同一所医院。

经体检合格入围政治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普洱疾控”公众号上公布。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环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治审查人选。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依据综合成绩、体检和政治审查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普洱疾控”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录用程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即解除试用关系。自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起的一年内,如未按照岗位要求取得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2.拟聘用人员如果在被正式聘用之前,还和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必须先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入职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离职证明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由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期间咨询电话:0879-2310469,咨询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9-2311819。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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