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0人1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5 -2026/8/11 23:00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曲靖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机制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22号)及《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5〕37号)等规定,结合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30人(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15人,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15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招聘方式及范围

(一)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一)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含招聘计划)、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审核的岗位报名情况及其他各招聘环节信息均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等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截至2026年8月5日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5.截至2026年8月5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云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升研等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8月5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3周岁(1982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3周岁(1972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5日0:00―8月11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1.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命名为“公开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909385979@qq.com),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0874-6661056)进行确认,收到“报名成功”回复邮件或短信提示即表示报名成功。

2.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命名为“公开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50531582@qq.com),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0874-3413497)进行确认,收到“报名成功”回复邮件或短信提示即表示报名成功。

(四)报名提供材料清单

1.《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医师资格证书(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6.医师执业证书(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PDF扫描后打包发送。

(五)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

2.2026年应届毕业生,如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还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且2026年10月31日前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等材料方可报名,保证若通过面试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3.涉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即2026年8月5日及之前)。

4.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全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5.报名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或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近的,可以主动联系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确认报名资格,报名时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及就读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内容材料(如加盖毕业院校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的成绩表及其他辅助判断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课程成绩表。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由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招聘计划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反馈报名人员,对于资格审核方面把握不准的问题,请报考人员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七)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研究生免交报名考试费。

(八)报名情况公告

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规定网站公告。


七、学历认定

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若无学历验证信息,可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资格复审及要求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曲靖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3.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网络报名时要求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尚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信息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

2.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需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3.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九、面试

(一)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用人单位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后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书面情况说明,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公告》。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应聘信息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十一、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在录(聘)前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二、递补情形

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拟聘人选放弃录(聘)用的,招聘单位按照本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递补,上述情形最多递补两批次。

因递补人员自愿(自动)放弃递补资格、递补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导致递补达到两批次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出现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曲靖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监督;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一)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改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学科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试题类别等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和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专业设置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十五、本方案由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0874-6661056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874-3413497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874-3122953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874-3101482

附件1.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xlsx

附件2.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docx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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