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2026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蒙自市

【招聘公告】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2026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2026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2人1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7 08:00-2026/7/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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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



眼科医师2名(岗位代码01)


招录条件:公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眼科学专业;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耳鼻喉科医师2名(岗位代码02)


招录条件:公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耳鼻咽喉科学专业;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皮肤科医师2名(岗位代码03)


招录条件:公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生殖医学科医师2名(岗位代码04)


招录条件:公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妇产科学专业;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中医科医师2名(岗位代码05)


招录条件:公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专业;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口腔医师2名(岗位代码06)


招录条件:公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口腔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主治医师年龄可放宽至43岁。



超声科医师2名(岗位代码07)


招录条件:2025年或2026年毕业公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医学影像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公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中药师2名(岗位代码08)


招录条件:2025年或2026年毕业公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专业;持中药师资格证书或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儿童康复技师2名(岗位代码09)


招录条件:公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康复治疗学、康复作业治疗专业;持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证书。



医学装备科工作人员2名(岗位代码10)


招录条件:2025年或2026年毕业公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医工学专业;具有医学装备维修工作经验,并持相关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岗位代码11)


招录条件:2025年或2026年毕业公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具有信息中心工作经验,并持相关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应聘人员条件


(一)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3周岁;


6.具有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名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线上报名、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名,不接受重复报名。


(1)线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严格按照报考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例:01+眼科医师+王某,扫描件需原件通过扫描仪扫描,不允许手机拍照上传)的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hzfyyrsk@163.com。


(2)线下报名:应聘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规整装订,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前往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与启文路交叉口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综合楼五楼行政办公区人事科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登记,现场报名材料要求与线上报名材料标准一致。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6日(线下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报名要求:所有应聘者须严格按照上述线上、线下报名规范提交材料,确保报名材料完整、清晰、真实、有效,严格遵守材料扫描规范,禁止手机拍照上传材料。不按规定形式投递、提交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者,均视为无效报名。受理报名后,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教育经历、工作经历);


3.毕业证、学位证书(2026年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所在院校提供学历及学位相关证明);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5.学历认证报告;


6.资格证、执业证;


7.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8.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信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三)


资格复审


人事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相关资格证书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


笔试及面试


1.笔试。根据事业单位招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科目综合进行出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取考官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面试时间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总成绩折算分数不得低于60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排名最后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面试题进行择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公布。当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次日,通过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院内公示栏公布所有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五)


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卫生行业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征信情况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若考察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


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收到举报或异议,医院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聘用人员,医院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内,医院将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薪酬分配制度。薪酬由基本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工资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和学历、职称、院龄等确定,绩效工资根据院内绩效考核方案发放。


(二)社会保险。医院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编外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医院从编外人员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福利待遇。包括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节假日和假期,享有医院提供的健康体检服务,住房公积金(根据医院规定执行)、工会福利、培训进修、职业规划等。


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纪律。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包括命题人员、监考人员、阅卷人员、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评委等)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和规定,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泄露招聘考试试题、考核结果等保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纪律。报考人员应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如实提供个人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在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不得作弊、舞弊或妨碍他人正常参与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限制其一定期限内不得报考医院编外人员岗位。


(三)监督机制。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和查处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公开监督电话:0873-3690120和监督邮箱:hhfydjb@163.com,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重要提示


1.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本公告及其他具体事宜由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3.通讯地址: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与启园路交叉口妇幼保健综合楼五楼人事科;


4.联系人及方式:杨老师,0873-3980051。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2026年第一批编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2026).doc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


供稿丨人事科杨富有


编辑丨健康教育科


一审丨杨富有


二审丨苏超


三审丨周子敬


2026年7月16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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