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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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县卫生监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6年龙陵县卫生健康局计划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2名,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和专业知识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属于龙陵生源或龙陵户籍;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2026年7月29日);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开展。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16日在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星期三)08:30—11: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地点: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
3.报名咨询电话: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875-6121192。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需提前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相应资格证书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资料不全不予通过。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所有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五、考试及相关程序
招聘考试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1.招考岗位与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3(不包括1:3),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2.招考岗位与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未超过1:3(包括1:3)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7月30日(星期四)09:30-11:00,地点另行通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
报名成功的考生7月30日(星期四)08:00—09:00到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首位及中间名次的并列人员按相应人数进入面试,末位并列时可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7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认知、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处置能力及职业素养。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最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综合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四)体检
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怀孕的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包括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程序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为准);
4.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编外人员,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按合同制进行管理,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将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待遇。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三)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卫健部门相关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中共龙陵县纪委龙陵县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附件1.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doc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供稿:组织人事与科技教育股
编辑:陈敬
责任编辑:董军
审核:番蓉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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