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1个岗位
红河州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水务”或“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4日,公司地址位于红河州蒙自市十里铺马站亭蒙自市污水处理厂内,注册资本金1.155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82亿元,公司共有合同及劳务派遣制职工102人。
红河水务隶属云南省康旅集团—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水务”),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证券代码:HK06839)。云南水务成立于2011年6月,公司自成立以来保持了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在立足云南的同时,业务逐步扩展至山东、新疆、广东等全国26个省市,并已辐射到泰国、印尼等海外地区,建立了华东大区、华南大区、西南大区、西北大区、海外大区、华北片区、东北片区的区域管理中心,逐步形成了以水务板块与固废板块为核心的两大主营业务格局,成为全国领先的城镇环境综合服务商之一。
红河水务公司下辖七座污水处理厂(蒙自市污水处理厂、个旧市污水处理厂、开远市污水处理厂、屏边县污水处理厂、绿春县污水处理厂、红河县污水处理厂、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污水处理厂),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优秀的专业化人才,结合公司运营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此次招聘岗位共涉及11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红河州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2.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均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请结合个人实际投递简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吸毒等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综合素质;服从公司安排,适应公司管理制度;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
(一)薪酬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度绩效。
(二)薪资待遇:管理岗工资标准5000元-5500元,基础运营岗工资标准3000元-3500元,具体薪资面议。
(三)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
(四)福利保障: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劳保用品、年度体检等。
四、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人选确定、体检、背景调查、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合格人选。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简历的收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及电话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填报《红河州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社会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承诺书》(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文件夹或压缩包需按所报岗位“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的格式进行统一打包报送至邮箱(814097076@qq.com、68724352@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材料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三)资格审查
由红河水务公司结合本次社会招聘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所需资料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需对入围人员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查验(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抗压能力等。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机构为县(市)级及以上的综合性三级医院,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背景调查
意向性人选由红河水务公司组织开展背景调查。背景调查重点审查学历学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因背景调查不合格或因人选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根据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的规则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通知下发后,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到红河水务公司指定地点报到。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程序,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进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确认回复。
(二)我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体检费、报名费等任何费用,任何针对公司招聘的辅导班、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等,均与公司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因虚假招聘信息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红河水务公司一旦招聘到上述岗位的合格人员,将不再继续组织该岗位人员的招聘工作,后续投递的简历将进入红河水务公司的简历库作为储备人才存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调整的,另行通知。
(六)招聘咨询:李老师18608842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