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德宏州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审计业务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和进取精神;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发布公告日),身体健康,能胜任审计部门工作,无其他兼职;
3.具有审计学、会计学、财政学、经济学、法学、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4.能熟练操作WPS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取得会计、审计等职称且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宏州就业创业服务官方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7月30日,8:30-11:30,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址:芒市育才小区30号(德宏州审计局办公室)。
3.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973193725@qq.com。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0692—2217616、18088209821。
4.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得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报名登记表》1份。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不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及提供资料不真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测评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地点:德宏州审计局三楼大会议室。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结果,报经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及递补
通知拟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需在审计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中共党员优先录取,有职称者优先录取。
(七)公示
德宏州审计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内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再按拟递补人员进行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德宏州审计局将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单位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并执行《德宏州审计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接受日常考核管理。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3500元/月,德宏州审计局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承担部分由德宏州审计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德宏州审计局从个人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根据单位考核办法适当增资,提高待遇。
(三)聘用人员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1.被证明不符合招考条件的;
2.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合同期内因病、因残等,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德宏州审计局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德宏州审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