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弥勒市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新闻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所招聘对象应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即:弥勒市城镇户籍(或农转城),在我市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政策(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四)无营业执照;
(五)岗位要求:1、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2、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3、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技术及互联网思维;4、擅长摄像、摄影及写信息;5、有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招聘自即日起开始报名(工作日8:00-11:30,14:00-17:30),报名截至7月17日止。
(二)报名地点:请到弥勒市民政局(弥勒市太平街道民康路市民政局301室)进行现场报名,或者线上提交资料进行报名,邮箱894361402@qq.com。
(三)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薪资待遇:1、试用期工资2500元,转正后工资3000元;2、享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五)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咨询:李老师,0873-6128883(19987353787)。
弥勒市民政局
2026年7月4日
来源:市民政局
编辑:单文丽
校对:段园园
审核:潘燕兵
终审:张荣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