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2个岗位
泸水市2026年市内公开选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为补充泸水市第二幼儿园教师,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泸水市委办公室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23〕2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幼儿园布局及师资情况,决定面向全市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15名学前教育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此次公开选聘涉及2个岗位,共15人。
二、选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岗位一(6人)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学前教育任教经历。
2.岗位二(9人)
具有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任教经历,不限教师资格证和专业。
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龄满五年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含9月1日);
5.在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聘的;
6.与选聘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明文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8:30至12:00,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泸水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泸水市六库街道向阳南路136号一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4.报名应提交材料:
(1)《2026年泸水市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经原任教学校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泸水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含电子版、纸质版须盖好公章);“照片栏”须粘贴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材料(聘用通知或聘用审批表)
(5)报名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核。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聘。
6.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岗,对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行业特征统一组织实施,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聘笔试工作进行指导。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由第三方命题,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在泸水市人民政府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s://www.ynls.gov.cn/jytyj/)公布。
(1)笔试时间:2026年7月9日9:00--11:00;
(2)考试地点:泸水市第一完全小学;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划定70分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笔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参与该岗位后续选聘环节的资格。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聘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个人身份证、准考证、《2026年泸水市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在泸水市人民政府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面试划定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5分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面试试题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比例未达到1:2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1.面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
2.面试地点:泸水市第一完全小学(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方式:试讲(60%)+回答问题(20%)+才艺展示(20%)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2.组织考察。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选聘;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选聘;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选聘。
3.组织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拟选聘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或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拟选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按照参照常规调配体检要求开展,费用自理。
(四)公示。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择优提出拟选聘人员,在泸水市人民政府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s://www.ynls.gov.cn/jytyj/)上公示无异议后,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岗位调整。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后;先在原任教学校上班,新学期开学后,到新学校任教。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因市直学校岗位数受限,选聘人员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能涉及高职低聘,提交报名表视为同意学校后期任何岗位聘用。
五、工作纪律
(一)公开选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在泸水市人民政府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s://www.ynls.gov.cn/jytyj/)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或不具备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聘资格。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公开选聘工作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相关公告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6-3052865
附件:1.泸水市2026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
2.2026年泸水市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