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景东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名城市管理协管人员。
三、岗位设置
主要从事城市管理相关的巡察、维护、管理等辅助性工作。工作地点为景东县城区。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
3.年龄: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组织纪律观念,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能胜任岗位需要的;
6.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
7.同等条件下,持有C2以上驾驶证及摩托车驾驶证优先。
(二)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提前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可手写也可电子版打印);
(二)报名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办公室(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79-6221336);
(三)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8:00—2026年6月19日17:30。
(四)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携带报名表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户口簿(扉页和本人页)、退伍证(如有)原件现场报名,以上证件各上交1份复印件。
(五)面试:由景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的基本素质,包括沟通能力、形象气质、求职动机以及对岗位的初步认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未能通过试用期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七、薪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工资由县级财政保障,报考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信息、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导致无法传达招聘情况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879-6221336。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