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
招聘7名(5男2女)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此岗位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勤务辅助岗。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要求的我县城镇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户口(含农转城人员)办理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名下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聘用期内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种情况的人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1.大龄失业就业困难人员:指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含农转城人员),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有劳动能力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残疾人。
(二)岗位要求
1.禄劝县城镇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刑事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4.工作要求: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适应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止(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打电话咨询或直接到禄劝县屏山街道永平路79号,禄劝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进行咨询报名。
3.报名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册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5张;
(3)本人《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复审、体检通过后,由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聘用。
五、待遇及相关事宜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每月发放岗位补贴202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
六、其他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用工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0871-68911680,15912151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