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3人5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富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本次招聘岗位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政法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富宁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本次招聘共33人。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富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在报名截止日期内如有编制空缺需开展招聘的,空缺岗位不再单独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报名从整体报名人员中调剂。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2.应聘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3.应聘年龄为18至35周岁(1990年4月至2008年3月之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报考男性勤务辅助岗位的人员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限;矫正视力不低于5.0;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自觉保守工作秘密,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等;5.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富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优先聘用条件1.烈士、因公(工)牺牲(死亡)民(辅)警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4.有A1、A2、B1、B2驾照,熟悉WPS、Excel、PS等电脑软件操作,有体育、新闻宣传、播音主持、摄影摄像等方面特长;5.持有法律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2.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驾等受过行政处罚的;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8.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9.曾经在富宁县从事过辅警工作、未经批准离职或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的;本公告发布之后才辞去边防专职辅警、联防所专职联防员的;10.现役军人;11.在校学生;12.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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